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擬對六安徽鹽·湖畔明珠一期總包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審核進行公開比選活動,現(xiàn)將有關比選情況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1、比選單位: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2、比選名稱:徽鹽·湖畔明珠住宅(一期)項目總包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
3、工程規(guī)模:本項目總建筑面積22.26萬㎡,其中地上19.46萬㎡,地下27939.85㎡。由17棟樓和地下車庫組成。一期工程總建筑面積120994.8㎡,其中地上111150.9㎡,地下9843.94㎡,包括1#為31層住宅辦公,2#為18層小高層,6#、7#、8#、9#、17#、15#等為33住宅樓,16#為2層沿街商鋪及1#、2#地庫及附屬工程;
4、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二、比選內容
徽鹽·湖畔明珠一期總包工程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該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
1、工程審核工作內容:
(1)審核總包工程的竣工決算資料,提供完整的總包工程和各相應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報告。
(2)依據合同、施工圖紙、招投標文件等資料,核實施工現(xiàn)場與相關資料的符合情況,為準確審核造價提供依據。
(3)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出具各類報告、報表、造價分析等資料。
(4)完成建設單位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2、工程決算審核服務至全部工程決算審核辦理完成止。
3、工程審核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范圍為上述工程(含土建、安裝、裝飾等所有總包工程內容)的決算審核。
三、參選單位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程咨詢單位,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具有有效的三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和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自本參選文件發(fā)布之日起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因業(yè)務質量問題和違法違規(guī)行為受到行政部門行政處罰(須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此條件不作為參選的必要條件,僅作為是否中選的參考條件)
3.參選單位具有國家建設部門頒發(fā)的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
4.參選單位企業(yè)業(yè)績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2個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或類似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業(yè)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審核報告原件,時間以簽訂時間為準,下同)。
5.擬派項目負責人及主審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國家注冊造價師資格,從事工程造價咨詢行業(yè)滿8年,在參選單位注冊滿5年及以上,且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主審人員要求具有造價師資格,從事工程造價咨詢行業(yè)滿6年。
6.擬派項目負責人及主審人員業(yè)績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2個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或類似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業(yè)績。
7.項目負責人、主審人員及項目組其他成員必須為參選單位員工(提交參選文件時往前追溯一年的參選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和繳納明細)。
四、其他說明
1.參選單位需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報價,一經報價后,參選方不可調整;招選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參選方作出調整。有效期為90天,有效期內不可撤回。
2.參選單位應根據比選公告中各項要求編制報價函,一切低于成本(或違背有關行業(yè)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的惡性競爭報價均視為無效報價文件。
3.參選單位必須承諾:未經招選方許可,不得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其他單位,一經發(fā)現(xiàn)將立即終止合同,并賠償由此造成招選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4.成交原則:我公司將組成比選小組,在滿足資質要求的前提下,由比選小組根據參選單位提供的的報價、工程造價審計方案、付款條件、項目班子配備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合作單位。
5.與參選單位擬簽訂的合同主要條款
5.1招選人與合作單位應根據本比選公告的規(guī)定,簽訂正式合同;
5.2合同價款:參選人所列價格在結算時不予調整;
5.3付款方式:由參選單位自報。
6.中選方在工程造價審計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中選方承擔。
7. 本造價咨詢服務無預付款。
8.咨詢酬金 :咨詢酬金支付:(1)根據審減額不超過送審金額5%(含5%) 計算的基本收費、效益收費部分,由委托人承擔。(2)根據審減額超過送審金額5%計算的基本收費、效益收費,依據總包合同相關規(guī)定由施工單位承擔,委托人代扣支付。
9.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的內容包括并不限于:提供的工程結算資料(含變更、簽證等)真實性、合理性審核,要充分結合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施工做法進行深入審核,分項工程量計算審核,組價、人材機價格調整、取費、清單單價、綜合單價的分析、措施費、規(guī)費、稅金、設計變更及經濟簽證量價審核,與承包人之間進行結算審核、爭議處理工作,配合發(fā)包人的復審工作等。依據審查結果提出調整意見,出具竣工結算審查結論。
10.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出具的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報告誤差率須控制在±3%以內,如誤差較大,建設單位有權拒絕支付合同款項,如給建設單位帶來損失的,視情節(jié)輕重,可向咨詢單位按合同咨詢服務費的10%至30%進行索賠;因咨詢服務單位過錯而終止委托關系的,咨詢服務單位應當退還向委托人預收的全部咨詢服務費。
11.招選人發(fā)現(xiàn)參選人有掛靠、弄虛作假等現(xiàn)象,一律視為廢標或終止合作,因此給招選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參選人承擔。
12.招選人保留將參選人提交的結算審核成果再次委托第三方進行復審的權利,并不需要經出具此審核成果參選人的同意。
13.承擔本項目跟蹤審計單位不得承擔竣工結算審核。如投標人投跟蹤審計項目則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五、報價說明:
1、本項目對工程審計的取費進行報價,即在皖價服[2007]86號文件關于取費標準基礎上的投標優(yōu)惠比例進行報價,分為基本收費與審核增減額兩部分,(如:收費標準為100,投標人擬收費90,則投標費率(即投標報價)為90%)。
2、投標人的報價應包含所投服務、差旅費、保險、稅費、免費后續(xù)服務等工作所發(fā)生的一切應有費用。投標報價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3、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注明擬提供服務的單價明細和報價依據。
4、除非招標文件另有規(guī)定,每一包只允許有一個最終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或替代方案將導致投標無效。
5、招標人不建議投標人采用總價優(yōu)惠或以總價百分比優(yōu)惠的方式進行投標報價,其優(yōu)惠可直接計算并體現(xiàn)在各項投標報價的單價中。
6、除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以外,投標人所報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因素而變動。
六、參選文件組成
1.參選文件分為二個部分
1.1技術部分
包括本比選公告“三、參選單位資格要求”部分的所有內容和工程造價審計方案,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參選單位公章),原件備查(未按要求提供復印件,視為此項無效)。
1.2商務部分
商務報價函(采用費率報價,按附件要求制作,并加蓋參選單位公章,需原件。包括付款方式、優(yōu)惠政策等)。
七、參選文件提交時間和地點
1.提交截止時間: 2018年 8月 7 日下午17:30,每日提交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以上均為北京時間);
2.提交地點:六安市金安區(qū)皋城北路與長安北路交口徽鹽龍湖灣售樓部二樓成本合約部
八、聯(lián)系方式
招選單位: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區(qū)皋城北路與長安北路交口徽鹽龍湖灣售樓部二樓成本部
聯(lián) 系 人:盛工、孫工 電 話:0564-3630972
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