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單位: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2、比選名稱:徽鹽·湖畔明珠住宅(一期)項目浪涌防雷器設備采購和安裝工程;
3、工程規(guī)模:本項目總建筑面積222579.9㎡ ,其中地上194578.47㎡,地下27939.85㎡。由17棟樓和地下車庫組成。一期工程總建筑面積120994.8㎡,其中地上111150.9㎡,地下9843.94㎡,包括1#為31層住宅辦公,2#為18層小高層,6#、7#、8#、9#、17#、15#等為33住宅樓,16#為2層沿街商鋪及1#、2#地庫及附屬工程(包括包含弱電、強電、電梯、室內外裝修、道路、供水、排水、燃氣、通訊、廣電、景觀、綠化等工程);
4、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二、工程內容和質量要求
本工程為徽鹽`·湖畔明珠住宅小區(qū)(一期)所有浪涌防雷器設備采購和安裝工程,需達到合格標準并通過當地防雷辦和氣象部門的驗收。
三、工作范圍、工期要求、逾期處置辦法:
1、中選單位要按照相關質量驗收規(guī)范 和當地氣象部門要求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驗收完成湖公館住宅項目所有浪涌防雷器設備的材料供應和工程施工并及時通過相關部門(防雷辦和氣象部門)的驗收,中選單位若不能完成合同約定工作,比選單位有權不支付工程款。
2、工期要求:從簽訂合同生效之日起,工期10個日歷日,完成施工并通過相關部門(防雷辦和氣象部門)驗收。
3、逾期處置辦法:若中選單位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完成施工并通過相關部門(防雷辦和氣象部門)驗收,應向比選單位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逾期一天扣除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元整,中選單位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配合比選人完成防雷竣工驗收工作。
四、 資格要求:
1、參選的單位需具備防雷安裝施工資質且防雷產品在安徽省防雷辦取得產品登記備案證明,同時符合六安市當地防雷辦和氣象部門的相關要求。
2、具有獨立法人,且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人員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3、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參選單位及其負責人未因經營活動違法違規(guī)被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無弄虛作假騙取比選資格;
4、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參選單位及其負責人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5、未被有關部門禁止或限制承接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相關業(yè)務;
6、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章規(guī)定和六安市的其它條件 。
五、比選方式:
采用經評審的合理低價中選法的方式。
六、工程價款:
1、本工程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形式,該綜合單價包括完成工作范圍內材料、設備供應,工程施工及通過六安市相關部門(防雷辦和氣象部門)驗收等一切工作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結算時按實調整。
2、參選單位應根據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工作范圍結合自身的能力、現(xiàn)場踏勘、自行測算其工程項目費用。該費用應包完成工作范圍內材料、設備供應,工程施工及通過六安市相關部門(防雷辦和氣象部門)驗收等一切工作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從合同簽訂起至防雷驗收通過止,業(yè)主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費用。參選單位應列明詳細工作內容與每項報價。
3、付款方式: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防雷辦和氣象部門)驗收后支付至該期工程總價的95%,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扣除維修金 無息返還。(每次支付需提供每期結算總額價款的發(fā)票)
七、比選資料遞交時間:
1、比選人于2018 年 3月16 日 15時前將加蓋公章的報價單(詳見附件1)、工期、質量承諾書和以上證明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防雷工程專項施工資質證書原件,防雷產品登記備案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密封后遞交,投選資料一經參選恕不退還。
2、比選文件遞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區(qū)皋城路與長安路交叉口徽鹽·龍湖灣售樓部二樓成本合約部。
3、本次比選控制價100000元,比選人的報價高于采購單位最高限價的,視為不響應詢價文件,高于控制價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4、評選時間招選人自行組織安排,中選單位以書面通知,未中選單位恕不另行通知。
八、其他
本次比選公告將在“安徽鹽業(yè)信息網(http://www.ahsalt.com/)”發(fā)布招投標信息。比選文件如有修改及答疑等均在本媒介發(fā)布,參選人在截止日前請隨時關注本媒介,不再另行通知,因此造成的影響由報價人自行負責。
九、聯(lián)系方式
比選單位: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郭工
聯(lián)系電話:0564-3630952
附件:1、附件1、浪涌保護器清單.rar
2、湖畔明珠小區(qū)(一期)電氣系統(tǒng)施工圖(電子版)(聯(lián)系郭工)